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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合理用药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
发布日期:2024-11-25
各潜在投标人:
现对2024年11月13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文件澄清说明如下:
一、原招标文件第五章“货物需求表及采购要求”第三节“商务需求”第3条“交货期(工期):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。”系笔误,以招标公告合同履行期限为准,现澄清为:“交货期(工期):合同签订完成后,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开工令后的9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。”
二、原招标文件第四章“投标文件格式”中格式7-9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提及要求内容系笔误,现澄清为:格式7-9中所涉及内容要求全部删除。
三、此澄清公告为《招标文件》不可分割的部分,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,以本公告为准。
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
2024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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